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长春建筑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多媒体教学课件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为审核评估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工作各环节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特开展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机构及人员
学校成立专项检查专班,人员由校内外相关专家组成。
教学单位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人员由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副)主任和教学秘书组成。
二、检查时间
第一批次:10月30日至12月8日。其中,10月30日至11月17日为教学单位自查时间;11月20日至12月8日为学校检查时间。
第二批次:2024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当期开设的全部理论课程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四、检查内容和形式
检查采用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力聚焦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设计合理性”“技术规范性”“艺术性”等方面,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具体评价标准参见附件《长春建筑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评价标准》。
(一)教学单位自查
1.各教学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多媒体教学课件专项检查的组织工作。
2.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对各自承担课程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对照评价标准进行自查,并修改完善。
3.各教学单位教研室、课程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在各任课教师自查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以教研室或课程团队为单位对照标准对本教研室教师或课程团队教师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展检查或互查工作。
4.各教学单位在自查过程中须做到无死角、全覆盖,保留自查痕迹,并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含多媒体教学课件数量、合格与不合格数量及比例、课程教师的职称和年龄结构、课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5.各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整理本单位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以“教学单位名称”为一级文件夹名称,以“教研室+教师姓名+课程名称”为二级文件夹名称,于11月19日前发送至ccjzddc@163.com。
(二)学校集中检查
1.教学质量监督评价处与教务处共同负责制定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评价标准,并负责抽查课件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2.学校专项检查专班负责多媒体教学课件的集中检查与评价工作,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3.教师教学发展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多媒体教学课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总结,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工作。
4.对教学单位自查或学校专项检查专班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课件将直接作为下一批次必查必督课件,并对任课教师进行通报批评。
五、检查要求
1.学校专项检查专班严格依据专项检查标准做好质量把控工作,确保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达到规范要求。对“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教学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规定整改期限和要求。
2.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